第一百一十七章七个故事其四29-《我要书写你的好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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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也是在这个时候,众人才真正明白了什么是虎死余威在。两只老虎分明都倒在地上,可是叫声任然让人敬畏,让他们每靠近一步都胆战心惊。

    临渊和牧兮语走到距离两只老虎只有三米多的地方,那只只有半口气的野兽突然从地上爬了起来,慌忙开一枪没有打中,牧兮语的箭射在老虎的右前脚,在老虎扑倒她之前滚到了旁边的草丛,如此一来,她躲过了老虎的攻击,也给了其余的人足够的空间开枪射击。

    两声枪响,分别打中了它的臀部和脑袋,临渊跟老虎只有五米不到的距离,射中臀部,孔建武在五十米之外,却准确的将子弹射进老虎的头部。两只老虎就这样丧命。

    南宫胜龙从树上下来坐到地上说:”我的妈呀,吓死爷爷了,这家伙会爬树!”

    牧兮语拿着弩箭的手还在颤抖,拍拍他的肩膀说:“彼此彼此,我也不知道死了还能诈尸。”

    说到诈尸,不禁又看了它一眼,还没有死透,赶紧过去补上一刀。

    孔建武提着步枪过来,南宫胜龙示意他坐到他的身边,等孔建武坐下,南宫胜龙把他摁倒在地上说:“你个重色轻友的混蛋,看到牧兮语有危险一枪就干死了这个大家伙,我差点被吃了,你竟然沉得住气。”

    孔建武推开南宫胜龙,喘着粗气说:二哥,饶命,饶命,但事实是你误会我了,刚刚大哥跟老虎在一条线上,我对步枪也不太熟悉,所以不敢开枪。”

    南宫胜龙将信将疑,还是放开了他:“好吧,既然这样我暂时原谅你,别让我找到证据。”

    临渊也吓得不轻,过去孔建武身边拍拍他的肩膀:“建武,你的枪法这么好,早知道就让你留在这里阻击,我去树上蹲守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是牧民出身,在草原上经常会遇到狼群或者其他食肉动物,所以我们经常配备猎枪,步枪还是第一次使用,应该先试枪的,没想过会遇到这东西。”他这么说,让另外的人确实有点无语,这里可是森林深处,什么样的野兽都可能出现的好不好!

    气息喘匀,把枪扔给贝雪,临渊撸起袖子叫道:“来吧,把我们的猎物抬回去,今晚可以吃虎肉烧烤,大家一定很期待,我也很期待,老虎,这百兽之王的肉是什么味道的!”

    贝雪和牧兮语从从他们手中接过武器,六个男生分别抬起两只老虎艰难的走回营地,女孩们看到带回的猎物,都兴奋的过来围着打转,小心的伸手去摸,好像担心它会活过来一样。

    看着躺在地上的庞然大物,云删在它身上轻轻的摸了摸说:“这就是百兽之王,活着的时候长啸一声震慑山林,死了也这么威武!”

    柳沈红砸吧砸吧嘴说:“百兽之王是值得尊敬的,我们能做的就是把它的肉一点不剩的吃进肚子。”吃货的本色毕露无疑,不过话糙理不糙。

    大家放下紧张的心情稍作休息,才发现太阳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走到了天边,夕阳的余辉洒落在这片大地,在金黄的世界里开心,好像对接下来的生活没有多少担忧。

    趁天还亮的时候,都忙着跟这个大家伙合影,这份记忆,死的时候一定都会非常清晰。

    玩的差不多,临渊催促大家在营地四周点起篝火堆,夜晚来临,营地没有一点黑暗,这样的情况,野兽一般是不敢靠近的。

    女孩们在煮饭,男孩检查四周有没有缺漏;肉香从营地开始传播到很远的地方,这一刻,应该庆幸大自然的赐予,更应该庆幸林子里的野兽都只吃生的,不然,美味的肉香一定会迎来附近的野兽,和他们争抢这一片天空,这一点食物,而弱小的人类,或许也将成为食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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